2013年北安市公安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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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300元。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
3、报名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股
(市政府大楼4楼0407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审查。
5、联系电话:0456—6426198
(二)笔试
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两科满分200分。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100米、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
面试。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成绩相同,增加面试名额。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满分100分。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市人民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公安局、纪检委、人社局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公安局按照各岗位所需人员进行分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九)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人社局、公安局负责。
六、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为临时性公益用工,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工作需要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500元,不再另外计发加班、执勤等其它补贴。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三)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编辑:黑龙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