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13年虎林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联系【黑龙江华图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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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厅决定在全省开展“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彩虹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年底前,全省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虎林地区安置21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
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开发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户籍在黑龙江省虎林市行政区域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09年至201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重点是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和经济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及招聘原则
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编辑:黑龙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