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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信息汇总

2014-06-09 15:42 政法干警考试 //hlj.huatu.com/zfgj/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信息汇总参考如下所示:

  黑龙江政法干警快考试介绍:

  政法干警是指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发起的,中国政通政法干警培训中心命题的一次集公务员,高考(或者考研考试)为一体的入学考试,所有考生须先经过中国政通政法干警培训学校学习,之后参加每年九月份的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录取后到大学深造两年,由国家统一免费发放被褥和服装,一级按照每个月800-2500的生活补助,免交学费,毕业即获得公务员编制和到报考岗位工作,岗位有法院、检察院 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

  基层政法干警考试参加全国举行的基层政法干警招录教育考试,依据定向岗位和培养协议,到所定向县(区)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基层政法干警是政法类与干警类的招考,主要针对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的考试,是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的,一般招考的是监狱,基层的民警,司法警察等。

    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和2012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黑龙江省自行招募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原2004年、2005年我省“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派)”志愿者、原“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及由部分市(哈尔滨、大庆)自主选聘、签约满两年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者均视为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做专业限制。

  (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报考人员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考试内容及科目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

  2、教育入学考试

  教育考试科目: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4、笔试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于2013年9月21日、22日分别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前,各地人社局、省司法厅根据省公务员局提供的报考人员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项目生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招录单位共同实施,经审查确认为项目生的,对其出具项目生人员认定证明,报考人员凭借证明到所报考市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政策人员的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为符合加分条件的,将人员名单提供省教育厅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报请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官方网站报名入口: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准考证打印入口及成绩查分均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官网进行查询。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8月27日8:30— 9月1日17: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7日8:30—9月1日17:00期间及时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告知考生。

  3、交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13年8月27日8:30—9月2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9月16日9:00—9月21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相关政策解读及要求

  (一)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或担任特种兵、特警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三)“项目生”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公务员队伍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事业单位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

  (四)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应迁入录取院校。

  (五)在校期间,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需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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