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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招警考试即将开始,根据往年经验,2014年黑龙江招警考试报名预计将于近期发布。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为参加2014年黑龙江招警考试的考生汇总了招警行测的相关知识点,供考生参考。
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是有体物,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权利也可以作为物权 的客体,如《担保法》第34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第75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均以权利为物权的客体。物权的特征包括: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 是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例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
D.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C
例2: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
答案:B
2、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发生的法律效果。可分为共同效力与特有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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