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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在经济制度的考察中,关于收入分配制度的考察已经成为一个重点。今天在这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就常识考试中经常会涉及到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内容给大家做一个介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指城镇居民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由家庭总收入减去相关税费后得出。家庭总收入包括所有家庭成员在调查期得到的工资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那么,下面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将以上这四种收入的具体内容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一、工资收入
所谓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劳动收入。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俗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性收入一般不包括从社会保障方面取得的抚恤金、救济金,也不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保护劳动者的物品以及国家方面的各种奖励性奖金。
二、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指居民通过自己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进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它既包括财产增值收益,也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收益。通俗地说,财产性收入就是人们投资理财所获得的收益。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长期以来,人们通过对自己动产或不动产的交易、出租等方式来获得财产性收入,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金融产业的成熟,人们逐渐逐渐增加了新的财产性收入的来源,这些来源包括:储蓄、股票、债券、保险、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
三、经营性收入
经营性收入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益,即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通常表现为现金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
四、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的内容一般包含的成分比较多。转移性收入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离退休金、价格补贴、赡养收入、赠送收入、亲友搭伙费、记账补贴、出售财物收入等。在这其中,离退休金、价格补贴和其他的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可视为是属于政府转移性的支付。离退休金是居民转移性收入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价格补贴,主要是来自国家财政的政策性补贴中对城镇居民的肉食品价格补贴部分。国家财政用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主要包括:抚恤支出、 离退休费、社会救济福利费、救灾支出。剩余的其他部分基本上是发生在居民家部的收入转移。
以上对于每种收入的具体讲解,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希望大家一定要能掌握,因为考试的角度大多数情况下就是作区分,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准确牢记每种收入的具体类型,考试时遇到此类题型做到万无一失。>>更多行测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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