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1 09:58:1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lj.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哈尔滨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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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法的基本原则
哈尔滨华图 王瑶瑶
民法的的基本原则是我们事业单位的常考点,一般有两种考法,一是直接问你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二是给你个案例,问你体现了民法的哪个原则,下面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第一个是平等原则,同学们注意民法中的平等,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而不是经济实力或其他条件的平等,主要包括下面的三个方面:一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无论其民族、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政治地位、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差异。比如我和小张去买钢笔,不能因为他是男的长的帅就卖给他,不卖给我。二是不同的民事主体参加同一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比如我们买卖双方在订立合同时,都适用《合同法》。三是民事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我们刚说订立合同,合同的双方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个是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又叫意思自治原则,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充分根据自己内心的意愿,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其实就是给我们画了个法律的圈,你必须在这个圈里活动。
第三个是等价有偿原则,注意有偿和等价二字。有偿是指我们买的东西是否给钱,你买一一件衣服,付了卖家300元钱这就是一种有偿行为,再比如送给我的圣诞礼物就是无偿的。等价就是要支付合理的对价。例如青岛大虾就是不等价交换。之前考过这样一道题甲和乙不认识一起坐火车,聊的挺高兴,甲和乙说人说我困了你下一站请招呼我下,结果乙也睡着了,双方都水过站了,甲要求乙赔偿车票,需要吗?甲没有支付合理对价,单纯强加给对方的义务,不符合民法中有偿等价原则。
第四个是公平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时应该合乎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司法机关在行使裁判权的时候,也应当做到公平合理。公平合理指双方机会是公平的,责任分担是合理的,利益是均衡的。假如说甲跟乙签个合同,不能说甲违约了要赔1000万,而乙违约了就要赔100万,这是不公平的。
第五个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被誉为民法中的“帝王原则”,这个一点我们需要记住,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滥用社会权利去规避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还要求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我们说的卖假货,地沟油显然是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个原则是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公共秩序,即社会的一般利益,在我国主要指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善良风俗,即社会一般道德与良好风尚,包括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和社会良好风尚。之前一个人写遗嘱,说死后把所有财产都给小三,原配告上法庭,最后的审判结果是法官宣布这份遗嘱无效,将财产判给了原配,用的就是这条公序良俗原则。
第七个原则是禁止权力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得以不正当的方式行使权利加害于他人的原则。你可以行使你的权利,但是不能有损于他人,更不能有损国家和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例如你在你家凌晨两点唱,你不能说在你自己家这是你的权利,但有损其它居民的利益,这是不可以的。
这就是我们民法当中的七个基本原则,希望对我们的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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