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二)现场资格确认
我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2)。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
4.《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4)。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所在院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
7.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8.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10.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经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 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应聘人员采取面试考试方式。
1.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博士毕业论文专题学术报告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2.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拟聘用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核、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1.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对来校工作并与学校签订5至10年服务期协议的博士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引进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A类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1.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检索文章一区3篇以上或二区6篇以上(中科院分区,下同),或单篇影响因子10以上,或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或 EI检索文章8篇以上(限工科类学科,下同)。
2.人文社科类: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EI、SSCI检索文章5篇以上,或CSSCI检索文章8篇以上。
A类人才引进待遇:提供安家费30万元,配备科研启动金30万元;三年内晋升上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指标限制。
(二)B类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1.自然科学类: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检索文章一区1篇以上或二区2篇以上,或单篇影响因子7以上,或累计影响因子20以上,或 EI检索文章5篇以上。
2.人文社科类: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EI、SSCI检索文章3篇以上,或CSSCI检索文章5篇以上。
B类人才待遇:提供安家费25万元,配备科研启动金20万元;三年内晋升上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受指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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