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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基刑法知识如下: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
罚方法。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具
体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型。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
用。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
出境。
剥夺政治权利涉及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游行、示威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4)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
职务。
刑法第 65 条第 l 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
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除外。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累犯的法律后果:(1)对于所有累犯,均应从重处罚。(2)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3)累犯也不适用假释。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数罪并罚的原则:(1)对于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2)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即数罪并罚时,分别量刑,以最重的罪为
基础,在总和刑期以下,数罪最高刑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即采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科的原则。
以上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指只能独立适用的主要刑 罚方法。主刑是刑罚方法的类名称,它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具 体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类型。既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 用。我国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只能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 出境。 剥夺政治权利涉及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 社、游行、示威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4)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 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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