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选遴选考试网提供以下公选遴选试题资料信息:民法典必做试题:《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更多关于民法典必做试题,民法典,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遴选备考,公选遴选试题资料的内容,请关注黑龙江公选遴选考试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更多备考资料可关注 【微信客服:huatu170】 微信公众号:【hljhtjy】以及备考交流群【48135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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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4.《民法典》规定,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5.《民法典》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
【参考答案】见下一页
1.【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 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正确。
2.【答案】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因此, 本题错误。
3.【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 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 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本题正确。
4.【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 者继承。因此,本题正确。
5.【答案】正确
【解析】本题考查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因此,本题正确。
以上是 1.《民法典》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2.《民法典》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民法典》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公选遴选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公选遴选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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