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考试网同步乌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信息:2021黑龙江伊春乌翠公安分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2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6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招警公告,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考试频道/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添加微信客服 微信公众号:hljhtjy】
招聘公告:2021黑龙江伊春乌翠公安分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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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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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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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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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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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华图咨询电话:0451-8888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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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开展好各项公安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强化乌翠区社会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营造更加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充实到乌翠公安分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共计划招聘20名交通(治安)协管员(男性优先),此次录用人员属于临时性用工,用工期限为一年,主要用于乌翠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的临时协管工作。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写作、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特种兵等专长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缺陷,身高不低于1.70米。
7、灵活就业缴纳社保人员。
8、符合以下条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
(3)乌翠区籍退伍兵、见义勇为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因涉嫌杀人、放火等八类重大刑事案件被判处刑罚的;
6、道德败坏、有偷窃、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非法上访或者从事其他违反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6日(星期二至星期四);
(二)报名地点:乌翠公安分局一楼;
(三)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现场确认:报名者需提供:
(1)《2021年乌翠公安分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报名表》3份;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版蓝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3)请报考者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字,与有关报名相关材料一并带至报名地点。
2、资格审查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2021年乌翠公安分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报名表》,由乌翠公安分局进行初审,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3、文化课笔试
文化课考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笔试答卷形式,具体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
4、体检
根据笔试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笔试前30名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替补,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5、体能测试
按拟招聘职位1∶1.5的比例确定笔试前30名参加男400米跑体能考试,2分10秒之内完成为达标成绩;女200米跑体能考试,1分30秒之内完成为达标成绩,不达标者取消录用资格。按到达终点先后次序排名,满分为100分,第一名为100分,其他依次递减,分差为1分;成绩计算:文化课测试、体能测试按照6:4比例折算,满分为100分,特殊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试、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6、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媒体、布告等形式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和工资福利待遇
1、按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前20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以文化课测试成绩优者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以体能成绩优者录取。录取后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录用人员由乌翠公安分局负责管理。
2、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 1500 /月,试用期满由区人社局和公安分局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月工资标准为 2400 元/月(含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社会保险。
以上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乌翠区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458-3986595 (乌翠公安分局)
0458-8800167 (乌翠区人社局)
此二维码为报名表与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报名表与承诺书。
附件:
乌翠区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7日
原标题:关于乌翠公安分局招聘 交通(治安)协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fIbA1rY9fgd9ULphZNLdA
以上是为更好的开展好各项公安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强化乌翠区社会交通管理和治安管理,营造更加良好的交通、治安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治安)协管员,充实到乌翠公安分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 公安招警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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