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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选项中甲某醉驾致人死亡并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逃逸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属间接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项属于绑架后杀人,定为“绑架罪”。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C项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属于非法拘禁罪。D项排除。
4.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许可中一般许可的是:
A.颁发采矿证
B.颁发驾照
C.认定合同有效
D.颁发商标使用许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知识。
第二步,一般许可,是指申请人无特殊限制、特定要求,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许可机关即应发放许可证或批准其申请。如申请驾驶执照的许可、营业许可等。即“颁发驾照”属于一般许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D项:特殊许可,是指除了一般的法定条件外,还对申请人有特别限制的许可,因而又称特许。采矿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法定程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类型有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颁发采矿证和商标使用许可属于特许。AD项排除。
C项: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行政机关无权认定合同的效力。C项排除。
5.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审查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B.具体行政行为的科学性
C.具体行政行为的便捷性
D.抽象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根据本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此处的行政行为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所以人民法院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内容包括:①行政机关是否享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是否超越法定的职责权限以及是否依法享有事务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上述任何一方面违法都构成无权限或者超越职权。②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事实是否清楚,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相关性。③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④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机关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机关遗漏程序步骤、颠倒顺序、超越时限以及违反法定行为方式的,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⑤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
二、多选题
6.“人生,就是一个过程,积累、进发,再积累、再迸发,最终实现理想的自我。因为失败会带给你经验,成功会带给你信心。”这段话表明:
A.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B.事物的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C.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D.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质变比量变更重要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A项:“人生,就是一个过程,积累、进发,再积累、再迸发,最终实现理想的自我。”最终会实现理想,表明事物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但在理想实现之前,需要经过反复的积累和迸发的过程,因此,事物发展的道路又是曲折的。A项正确。
B项:“事物的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该说法正确,理想的实现也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人生过程中不断地积累、迸发这就是量变积累的过程,最终理想的实现就是质变的完成。因此,事物的发展就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B项正确。
C项:“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因为事物要实现质变,必须要有量的积累,题干中,理想实现的过程中,“失败会带给你经验,成功会带给你信心”,这些都是量变积累的过程,缺少量变的积累,就难以完成质变的飞跃。因此,“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C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该说法是正确的。但与题意不符。
7.根据我国《宪法》,以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D.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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