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黑龙江三支一扶考试考试网同步黑龙江华图教育发布:三支一扶报考指导:居住权,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微信客服:huatu170】 】或加入备考交流群【742760788】,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
黑龙江
华图咨询电话:0451-88882340
|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 住的需要。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 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的性质:
①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②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
③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者一部分。
④居住权是因为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 要而设定的权利。
⑤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身性。
⑥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 行为”。
⑦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点击添加>>>专属备考微信客服
(编辑:小爽)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三支一扶报考指导:珠峰科考
下一篇:三支一扶报考指导:经济名词
10万+
阅读量10w+
粉丝1000+
点赞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06号华图教育
客服热线:0451-88882340
网站://haerbin.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