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同步黑龙江华图教育发布:2023黑龙江省考行测:下列情形公民基本权利未受侵犯的是,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联系【黑龙江华图咨询电话】 ,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或进入 交流群【594866580】黑龙江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451-8888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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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中,公民基本权利未受侵犯的是:
A.小学生王某学习成绩很差,其父亲直接让他辍学去工厂上班
B.某保安公司招聘夜班保安,在招聘启事中注明“男性优先”
C.某公司的封闭车间夏季未装空调,小芳在车间工作时汗如雨下发生晕厥
D.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约定,李女士有义务为张先生生育两个孩子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基本权利。 第二步,《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题干中某保安公司招聘夜班保 安,但在招聘中注明“男性优先”,是由于女性做夜班保安,不利于其人身安全,才规定男性优先。因此 公司的招聘未侵犯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题干中小学生王某有受教育的 权利且属于义务教务阶段,即使成绩差,也不能剥夺其受教育的权利。 C项:《宪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 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题干中某公司的封闭车间夏季未装空调,导致小 芳在车间工作时发生晕厥,这表明公司没有改善劳动条件,是对公民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侵犯。 D项:《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题干中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时约 定,李女士有义务生两个孩子。公民有权自行处分自己的人格权不受他人干涉,女性对自己身体有支配权, 不能约定其有义务为丈夫生育孩子。这是对李女士人格尊严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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