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社区工作考试网提供以下社区工作备考技巧信息:社区工作者备考技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知识,更多关于社区工作者备考技巧,社区工作备考技巧的内容,请关注黑龙江社区工作考试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更多备考资料可关注【微信客服:huatu170】 微信公众号:【hljhtjy】以及备考交流群【719884011】
黑龙江华图咨询电话:0451-88882340
|
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的规定, 居民委员会向 ( )负责并报告工作。
A.居民会议
B.居委会党组织
C. 街道办事处
D.基层人民政府
A【解析】本题考查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知识。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 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 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 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涉及全本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居民会议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 因此, 选择 A 选项。
点击添加>>>专属备考微信客服
相关图书推荐>>>2022(升级版)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专用教材社区工作者招录考试一本通+历年真题+2000题
以上是社区工作者备考技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知识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社区工作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社区工作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编辑:小爽)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10万+
阅读量10w+
粉丝1000+
点赞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06号华图教育
客服热线:0451-88882340
网站://haerbin.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