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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佳木斯“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阶段人才引进437人,今日开始报名了,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1月17日。在此时段外报名不予受理。
【原文公告】:2023佳木斯“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第二阶段人才引进437人公告
按照“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人才引进工作安排,在第一阶段七所高校现场引才基础上,现面向全国开展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进原则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根据“千百十”产业量级提升工程及全市重点工作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实行岗位公开、“考”“察”结合、择优引进的人才引进机制。
二、引进对象
“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按引进对象不同,分别进行“才聚三江”人才引进和“佳人聚佳”人才引进:
1.“才聚三江”人才引进面向全国高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佳人聚佳”人才引进面向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驻佳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其他高校佳木斯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企业面向全国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各类人才。
三、引进数量
此次引才活动计划引进各类人才437人。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13人(“才聚三江”83人、“佳人聚佳”30人),县(市)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0人(“才聚三江”103人、“佳人聚佳”47人),企业计划招聘17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3)、《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4)、《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5)。
市本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同步进行“佳人聚佳”、“才聚三江”人才引进,请关注佳木斯先锋网、“才聚三江”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公告。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引进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2024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2023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可以报名。
8.专科、普通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2022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9.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引进报名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其他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近三年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引进或招聘中被相应主管机构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企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
由参加第二阶段人才引进的企业自行确定。
五、事业单位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8:30—2023年11月1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登录进入报名网站自愿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才聚三江”或“佳人聚佳”人才引进所列岗位计划当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
2.考生需签定《诚信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取消引进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责任。
3.“才聚三江”报名网址:由华图教育提供“点击进入”或扫码可进入官方报名入口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268
报名二维码:
(二)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相应学历录取单(档案馆盖章)、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6)、在校证明(附件7),内容中对学历层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名称要求表述准确。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8)。
3.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出具政治面貌相关佐证材料。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5.《2023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名以内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相关材料。
6.报考“佳人聚佳”人才引进的佳木斯籍考生需提供相应户籍证明(驻佳高校考生除外)。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请考生上传原件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蓝底1寸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考生本人保管,后续现场资格确认时备查。
8.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1)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
9.资格审查及相关后续引进环节,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岗位,由“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议采取“取消岗位”“削减名额”“差额调剂”等办法进行处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0.网上打印准考证。按照公告通知时间,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第二阶段“才聚三江”、“佳人聚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以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同期进行。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的考生直接进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100分;只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1.笔试。笔试包括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低于笔试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参加同类试题笔试人员有效成绩的平均值,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及以后环节。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2.现场资格确认
(1)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确认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但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高于5:1,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如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足3:1,经佳木斯市“黑龙江人才周”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开展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公告,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3)凡因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与引进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考生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考生引进资格。因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递补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设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成绩相同,以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佳木斯先锋网等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直接进入面试或降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卫健委等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面试可结合岗位工作实际,采取实操等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笔试总成绩并列,按笔试中专业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环节;如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
1.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解,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引进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引进,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在符合相应最低分数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每个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依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企业单位招聘由市人社局指导各企业采取自主招聘方式进行。
六、政策待遇
1.报考市本级事业单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文件中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政策待遇(附件9)。
2.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按当地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3.报考企业人员可直接与企业对接相应待遇。
七、有关事项与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严格落实国家、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有关工作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及时关注“才聚三江”公众号、佳木斯先锋网、春风人才网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引进工作进程,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错过引进过程的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54-3986580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附件: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才聚三江”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3.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市本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4.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暨佳木斯市“佳人聚佳”县(市)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5.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佳木斯市企业招聘岗位计划表
6.在校思想政治考核表
7.在校证明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的意见(佳发〔2019〕12号)(节选)
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
佳木斯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4日
原文标题: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 佳木斯市第二阶段人才引进公告
原文链接:https://jms.ljxfw.gov.cn/organizationGardenDetails.html?htmlPage=generalListPage&pid=&sid=9EFAF1732C5DDDC1CF2D53CB395730E5&infoId=2AF91942E39004BEAD1A2CB11E2B8C5E&g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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