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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奖励证书。
(1—4为必交材料,5为选交材料)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工作人员将于8月14日至8月21日通过邮件回复审核结果,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的,不可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谈。重点考察考生的报考动机、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岗位稳定性等。
(四)考察。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谈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列为考察对象人选。
(五)体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讷河人才”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的,须在公示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拟聘用人选诚信档案。
(七)聘用。公示无问题的引进人才与市委人才办签订《讷河市“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附件4),编制直接落到讷河市机构编制数据中心(周转编),通过挂职的方式分配到所报考的企业工作,挂职期限为五年。
五、管理服务
(一)在企业服务期内,因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导致引进人才无法继续开展工作的,市委人才办可按协议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违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或与企业单方解除协议的,解除就业协议及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在企业挂职期间,接受市经合局宏观管理,日常管理以企业为主。由市经合局按程序对引进人才进行年度考核、挂职期满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及事业编制。
(三)在企业挂职期满后,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回到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市委人才办结合个人意愿及单位实际需求调剂编制,转入事业单位管理。
六、薪资待遇
(一)挂职期内,企业负责引进人才工资、奖金、补贴和津贴等待遇,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标准根据企业引进相应层次人才工资水平发放,同时享受企业其他合法待遇。挂职期满后回到事业单位的,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兑现相关待遇及接续缴纳社会保险等。
(二)挂职期内,引进人才享受国家、省市各级出台的企业人才相关政策。引进人才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放弃事业编制留在企业工作的,由同级财政配套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
(三)挂职期内,引进人才取得的技术项目研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作为后续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挂职期满回到事业单位的,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联系人:马会丰
咨询电话:0452-3323266
本公告由中共讷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讷河市“丰羽计划”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
2.讷河市2020年“丰羽计划”报名表
3.承诺书
4.“丰羽计划”就业协议书
中共讷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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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2020年讷河市“丰羽计划” 引进20名人才公告,报名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0日的全部内容,更多齐齐哈尔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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