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教师上岸交流群
(1)由本人填写《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6)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笔试和评卷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公布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前,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各设岗县(市、区)的面试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面试考核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参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2〕63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
1.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统一组织。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
(五)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若拟招聘人员按设岗计划出现空额或缺额,要在参加设岗县(市、区)本学科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并通知被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若补录后完不成招聘计划的,由鸡西市教育局会同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本市其他设岗县(市、区)的相同学科并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调剂。
(六)岗前培训
拟聘“农村任教”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岗前培训由鸡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七)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约定最低工作年限3年。设岗县(市、区)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通知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协议书。
(八)办理落编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协议书后,由各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地)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落编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制度进行管理。
(九)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纪律要求
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鸡西市人社局,0467-2386625;咨询电话:鸡西市教育局, 0467-2887176。
附件:
1-1.黑龙江省鸡西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设岗计划申报表(小学阶段)
1-2.黑龙江省鸡西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设岗计划申报表(中学阶段)
鸡西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
以上是2020年鸡西市教育局招聘45名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通知,报名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2日的全部内容,更多鸡西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教师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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