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同步海伦市教育局发布:2022秋季黑龙江绥化海伦市教育局关于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联系【黑龙江华图热线】 ,更多资讯请关注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教师备考交流群【690352474】,黑龙江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0451-8888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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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海伦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海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符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条件;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参加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海伦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正反面打印)。
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一)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绥化市教育局认定;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海伦市教育局认定。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请程序
申请时间:申请人请于2022年9月26日9:00至10月14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
(二)现场确认程序
1.海伦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地点:海伦市人民办事中心1楼17号窗口。
2.现场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港澳台居住证、来往通行证(需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原件或居住证原件;驻海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海部队。
(3)海伦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正反面打印)。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带背胶(与申请人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个人承诺书》。
(6)学历证书原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5)(6)(7)(8)项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申请人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其他事项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至11月4日的工作日。地点: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99号政务服务大厅市教育局综合窗口A410。
(2)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认定机构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本文中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下半年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
原标题:海伦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DM2LxE5Z7wvXWDV5jOF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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