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企业提倡无偿加班,实则以奋斗的名义搞剥削
空面试热点相关背景最近,一张来自济南浪潮集团内部的幻灯片在网上疯传。幻灯片显示了一项名为“奋进者选拔”的企业计划。根据这项计划,申请成为“奋进者”的员工,必须自愿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12小时,自愿放弃所有带薪年假,自愿进行非指令性加班。不仅如此,“奋进者”还要在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无条件加班,随叫随到。(9月8日《中国青年报》)空面试热点独家解析@中国青年报杨鑫宇:浪潮集团不会给“奋进者”支付1分钱的加班费,也不会为取消带薪年假提供补偿。在公司口径中,这都是员工的“自愿”付出。“自愿”不过是一个幌子,根据“奋进者选拔”的实施细则,拒绝申请成为“奋进者”或者申请后没有做到的员工,将被清退出干部序列,并且无法在年度评价中获得S级与A级评价。这就意味着,所有企业干部都必须成为“奋进者”,普通员工若想得到较好的工作评价,也不得不做“奋进者”。浪潮集团要求“奋进者”每天多工作4小时,且不提供任何加班酬劳,还取消了带薪年休假,已涉嫌严重违反《劳动法》,是企业违法压榨员工的遮羞布。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互利的。员工想要发展得更好,就必须做好自己的工作;企业想让员工完成更多工作,也要给员工相应回报。“奋进”本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词,还请有关企业不要再糟践它。@人民网蒋萌:企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还要劳动者说是自愿放弃有关权益,是典型的强盗逻辑与“被自愿”。这种压榨看似能使企业“减员增效”,实则是在赤裸剥夺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对行业精英而言,不会接受“不平等条约”,他们知道健康的、成熟的企业会珍惜爱护人才,精英也有不如意就走人的底气。受剥削规定影响最大的是劳动者中“平凡的大多数”,面对企业的压榨,他们难免患得患失,容易不得已就范。某些企业有恃无恐地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还源于劳动维权力度孱弱、地方管理者不敢得罪纳税大户。企业不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加班,但理当确保劳动者付出与回报对等,而且加班不能过量。国内个别知名企业确实存在“加班文化”,但这实在不值得夸耀,加班与成功不是对等关系。过分迷信加班是一种病,可能产生磨洋工,更可能引发过劳死。科学安排工作,遵循劳逸结合,其实事半功倍。@荆楚网王桂江:企业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种口号,个人认为,是企业利用了大众对于劳模的崇拜和对于工匠精神的向往。但是,劳模的故事不能被随意复制,尤其是类似的“奋进者”计划,全靠时间取胜,可能公司的门卫大爷更有资格说话。而实际上,劳模的背后的很辛酸,很多劳模都是在牺牲了家庭的情况下才能够在某件事上做到出色。既如此,塑造“奋进者”形象的做法不可取,一者“奋进者”也有自己的家庭和朋友,不能因为工作就忽视了亲情,公司要理解并尊重职工的合理选择;二者,简单的复制无法获取劳模精神的精髓。对于劳模,个人认为需要转变认识观念,凡是能够在平凡岗位上获得突出成绩的人,凡是其成就能够对社会有益的人,都可以称之为劳模,树立劳模树立的是一种榜样,鼓励的是全社会的工匠精神。我们呼唤工匠精神,是为了有所为。工匠精神的背后是持之以恒的专注、极致、精益求精、追求卓越,是鼓励社会能够在一件事情上真的下工夫,真的能够耐得住寂寞,真的能够坐得住冷板凳,真的能够吃的了苦熬得了夜,真正把自己融入到所从事的事业中,工匠精神不仅是一种技能,更是一种品质。由此,简单的复制无法获取其中的精髓,所谓的“奋进者”计划也必将遭受社会的诟病。华图解析:所谓的“奋进者”选拨,更像是一场变相的不支付薪资报酬的、鼓励无偿加班的行动,像如此的做法,既无视了员工的利益,也无视了真正的劳模,无视了真正的具有工匠精神的人,是以“奋进”为借口的一种剥削。而且,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国执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用人单位若有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不超过每天3小时的工作时间。对于延长的工作时间,企业应当付给劳动者不低于相当于1.5倍标准工资的酬劳,休息日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企业则应给付2倍或3倍的酬劳。《劳动法》还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将享受带薪年休假。而浪潮集团要求“奋进者”每天多工作4小时,且不提供任何加班酬劳,还取消了带薪年休假,已涉嫌严重违反《劳动法》。在许多竞争激烈的行业,超时加班、无偿加班、削减年假已成了“常态”。但是,如何改变这种状态,除了要完善制度以外,还要做好制度的执行工作,制度不是摆设,监管部门要切实的行动起来,将制度在企业中运行起来,让企业不再那么“有恃无恐”,毕竟员工要有充足的休息,健康的身体才能为企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得到一时短暂的利益怎能与长远的发展相提并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