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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考试招考公告(2)

2012-08-08 10:42 政法干警考试 //hlj.huatu.com/zfgj/ 作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 来源: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4年8月15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0年和2011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做专业限制。

  (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方法

  招考(招生)工作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交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2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招考(招生)简章》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进行查询。

  《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

  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net) 。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15日8:30? 8月20日24: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

  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16日?8月21日期间及时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交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12年8月16日?8月21日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2年9月9日?9月16日,报考人员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

  5、政策与技术咨询电话:0451?87130125。

(编辑:黑龙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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