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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冈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和前期各岗位招聘工作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增设招聘岗位,并对今年未达到考试要求的岗位继续进行公开招聘,特制定本补充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继续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27人。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一)县医院招聘17人。其中,外科4人,内科7人,儿科1人,眼科1人,口腔科1人,耳鼻喉科1人,医疗器械维修1人,麻醉科1人。
(二)中医院招聘5人。其中,儿科1人,医学影像1人,眼科1人,医疗器械维修1人,中医1人。
(三)妇幼保健院招聘产科2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四)乡镇卫生院招聘3人。其中,中和镇卫生院医学影像1人,建设乡卫生院临床医学1人,新村乡卫生院临床医学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工作需要应具备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
(二)专业条件
1.临床医生(含外科、内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产科)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的相应专业;
(3)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但在聘用期内必须取得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
(4)往届毕业生应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临床类《医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参加2012年临床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准予报名。
2.中医医生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统招大专(含大专)以上相应专业;
(3)2012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中医类《医师资格证》,但在聘用期内必须取得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中医类《医师资格证》。
(4)往届毕业生应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中医类《医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参加2012年中医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准予报名。
3.医技(含医学影像、医疗器械维修)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统招大专以上(含大专)相应专业。
4.口腔科医生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以上(含本科)的相应专业;
(3)2012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口腔类《医师资格证》,但在聘用期内必须取得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口腔类《医师资格证》。
(4)往届毕业生应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发放的口腔类《医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参加2012年口腔类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准予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宣传发动及公开报名(8月31日—9月19日)。在青冈政府网站、青冈县电视台以及其他媒介上发布招聘公告,派专人到省内各医学院校对接联系,吸 引毕业生报考。同时,接受考生报名。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地点设在青冈县卫生局,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毕业证、医师资格证、2012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一寸免冠照片8张。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收取报名费200元。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于9月17日前将本人档案调至青冈县人事局,以备资格审查。
(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及考务准备(9月20日—9月22日)。由县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人事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三)组织考试(9月23日)。由县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人事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共同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相应专业基础知识情况。
报名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依据考试成绩择优聘用,录满为止。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设置考试成绩合格线,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60分的,予以聘用。
(四)体检(9月27日)。招聘领导小组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正式聘用(10月11日前)。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办法
1.医技(含医学影像、医疗器械维修)岗位的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
2.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口腔科医生岗位,具有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医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以及参加2012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期限为一年。
3.临床医生、口腔科医生、中医医生岗位聘用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
4.聘用合同到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纳入相应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
5.聘用合同到期后,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定编制,解除聘用合同。
(1)经岗位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临床医生、中医医生、口腔科医生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未取得国家卫生部统一颁发的《医师资格证》的。
6.聘用合同期内,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同岗位正式工作人员予以核发工资。
五、组织领导
为 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青冈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杨勇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郭英俊同志担任,成 员由县政府办、卫生局、监察局、人事局等相关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李天然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 由唐玉波、高忠林、闫庆海以及卫生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牵头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咨询电话:0455—3225658(青冈县卫生局)
附件:青冈县2012年补充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青冈县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下载:
卫生二次招聘.xls
以上是根据《青冈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方案》相关要求,结合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和前期各岗位招聘工作实际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增设招聘岗位,并对今年未达到考试要求的岗位继续进行公开招聘,特制定本补充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绥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编辑:黑龙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