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14 14:54 政法干警考试 //hlj.huatu.com/zfgj/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一、民法概述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 人身关系及其特征 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 制定法 习惯)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二、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三、法人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编辑:黑龙江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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