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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笔试:试卷总分 100 分,笔试成绩按 60 %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内容为中级会计实务、会计基础、会计法、经济法等相关知识和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实践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满分100 分,按2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常用办公技能及财务工作相关技能。
根据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及加分项的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职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按20%折合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内容为演讲及一个问答题,考察应聘者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时间为11月29日,按准考证时间为准。
(四)考核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最后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
1、考核: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
2、体检: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应聘人员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取消录用资格人员,空缺岗位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六、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企业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发放,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五险一金。
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三江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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