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2、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3、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良表现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报名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方式、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2、报名。报名分为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到各大院校参加大型招聘会和组织召开宣讲等活动,收集报名信息,做好有关标准、政策的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肇州县政府网下载并填写《肇州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发送至肇州县人才办邮箱:zzxrcb@163.com,电子邮件请按以下格式规范填写,样式为:大学简称+专业简称(注明一本或研究生)+姓名。
3、初审。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需现场报送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肇州县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在校就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教师岗位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需到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工作办公室现场报送上述材料。
4、能力测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笔试、面试。能力测评一般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测评由县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在各高校或县内进行,经笔试、面试后,初步确定进入第二轮人员名单。第二轮综合测评在县内举行,由用人单位、人才领导小组有关单位人员共同参与,确定拟引进人选。
5、人选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录。
6、考核。由县人才办和相关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7、体检。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承担。
8、公示。拟引进人选在肇州政府网站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9、签订协议。引进对象确定后,签订就业协议。
10、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五、人员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引进人才接受《肇州县引进人才流动管理办法(暂行)》约定,在肇州县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需签订肇州县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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