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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罪并罚就是对一人所犯数罪的合并处罚。数罪并罚具有以下特征:
①一人犯数罪。②数罪发生在法定期间以内,没有超出追诉时效期间。③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刑罚的执行
(一)减刑
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减刑不同于改判。重大立功应当减刑。
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二)假释
1.假释的念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考验期满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 假释的条件
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③假释只适用于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④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烧杀淫掠,爆绑组投)
⑤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为 10 年;有期徒刑考验期为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四、追诉时效
(一)追诉时效的概念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追诉时效的期限
1.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五年;2.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十年;3.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追诉时效十五年;4.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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