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同步绥芬河市人民政府招聘信息: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0人公告,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6日,请考生多加关注。更多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牡丹江事业单位招聘,牡丹江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更多备考资料可关注 微信客服:huatu170 微信公众号:【hljhtjy】 以及备考交流群【211746795】
招聘公告: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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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牡丹江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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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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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28日至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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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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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华图咨询电话:180453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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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绥发〔2017〕4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高校引进一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引进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100人,详见《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引进计划表》),其中专业要求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根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绥芬河片区管理委员会与哈尔滨商业大学签订的合作协议,面向哈尔滨商业大学引进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联网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等专业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本次《引进计划表》有关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职业资格条件,不作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限制性条件。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要求30(含)周岁以下(1990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
(五)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不良表现。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服从绥芬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九)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相关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绥芬河市人民政府网(www.suifenhe.gov.cn)和重点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6日17:00。
请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sfhjxjqrczp2020@163.com,邮件主题应为“姓名+岗位代码”。具体材料如下:
1.《2020年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4);
2.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政治面貌、学校任职情况等材料;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历证明等。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453-3995077,18745351717。
报名要求: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因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而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方式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引进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主要采取资历评价和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由资历评价和面试成绩构成。
1.资历评价。根据报考人员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学校任职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学历、学位加分情况(最高加3分)。本科、研究生均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加3分,研究生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加2分,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的加1分。
政治面貌与在校任职情况加分(最高加2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学生干部(含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团委副书记,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团总支副书记)校级加1分,院系级加0.5分。
2.面试。面试采取面谈、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等事宜,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发布公告。
各岗位分别依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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