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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刑法在公基法律中的考查比重还是比较大的,内容包括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虽然考查重点在总规方面,但是一些重点罪名也是需要大家理解并掌握的。今天我们先从绑架罪入手认识下一下刑法的一些重点罪名。
绑架罪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主观方面现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为人质为目的。绑架罪以完成绑架行为为既遂,并不要求行为人一定要达到自己目的,即一绑既遂。
既然绑架罪是通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那在此过程中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又该如何定罪呢?《刑法》第239条规定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也就是说绑架致人死亡的不定故意杀人罪而仍定绑架罪,为什么会这样规定呢,下面我们通过一道题具体分析一下。
【例题】甲乙为宿敌,多次争吵。某日两人又因琐事发生争执,甲气愤之余,利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将乙的儿子五花大绑至家中地下室,逼迫乙向自己转账20万以示歉意,不料乙拒绝并警告甲已报警,甲出于气愤便直接将乙的儿子杀死,请问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 敲诈勒索罪
B. 非法拘禁罪
C. 绑架罪
D. 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解析】本案中甲的行为很明显是故意杀人,但这里的杀人行为已被绑架中的“暴力”吸收了,所以不再单独定故意杀人罪,而且故意杀人的最高可判死刑,绑架罪最高也可判处死刑,绑架罪的法定刑可以完整评价绑架致死的行为,故不用更换罪名,绑架致人死亡的,成立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从重处罚。因此本次选C选项。
绑架罪的这个特殊规定是一个常考点,希望能引起大家注意,复习时要有侧重点。最后,还是那句话,法律是来源于生活的,大家在学习和备考过程中一定要结合生活实际。祝大家上岸成功!
以上是 大家知道刑法在公基法律中的考查比重还是比较大的,内容包括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虽然考查重点在总规方面,但是一些重点罪名也是需要大家理解并掌握的。今天我们先从绑架罪入手认识下一下刑法的一些重点罪名。 绑架罪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是指利用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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