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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们前面教大家认识了绑架罪,今天带大家认识两个新的罪名,就是长得很像的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虽然长得很像,但刑法既然把这两个罪名分开规定了,那肯定有各自不同的地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到底哪里不同。
首先,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从概念上看这两个罪在客观方面没有区别,都是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产挪归个人使用了,但大家仔细看这两个罪在主体方面的表述,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说这两罪除了犯罪主体的身份不同之外其他要件都是一样的,导致这两个罪既容易区分,又容易混淆,重点在与犯罪主体的身份。那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哪些呢?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样我们通过一道题进一步区分一下这两个罪。
【例题】
【单选】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答案】B
【解析】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他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话则构成挪用资金罪。
总之一句话,这两罪最大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的不同,把握好这一点的话很快就能辨别出来了。这也是准确区分刑法分则各罪很有效的一个方法,希望大家能够掌握。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心想事成!
以上是 大家好,我们前面教大家认识了绑架罪,今天带大家认识两个新的罪名,就是长得很像的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虽然长得很像,但刑法既然把这两个罪名分开规定了,那肯定有各自不同的地方,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到底哪里不同。 首先,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公安招警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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