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虎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3年招聘护理人员公告(2)
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护士执业资格证;
4、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3年5月1日(或入学前)是虎林籍户口(不含农垦、森工系统),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在市属公办医疗机构工作累计满两年以上者,工作每满一年笔试成绩加0.5分,最高加3分。须由服务单位及卫生局出具证明(具体证明格式见附表二)。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与档案或原件不符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笔试和面试;
4、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资格复审、政审和体检;
5、对拟聘人选在聘任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政审或公示环节因存在异议,经审核不予聘用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拟聘人选按报考该岗位的落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办理落编、合同鉴证等手续。
(编辑:黑龙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