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3)
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等额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兑现在职职工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为圆满完成林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成立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慈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闫 利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 微 林口经济开发区主任
蒋振新 县编委办主任
武广岐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强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蒋雪林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荣 辰 县卫生局局长
冯立明 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高鹏山 县住建局局长
孙诗君 县畜牧局局长
白黎明 县规划局局长
冯建成 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等工作,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闫利兼任。
办公室成员:刘东升、杨玉圣、姜忠岐、邓金莲、孙岩、苏红、张秀英、刘洪彬、马恩江、张忠义、章秋实、兰利。
2、坚持标准。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注重潜质的选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3、严肃纪律。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一经发生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后附:1、2013年林口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编辑:黑龙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