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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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考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
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其公共基础知识占20%,教育学占40%,心理学占30%,时事政治占10%。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5小时。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竞职优势说明、专业技能展示、说课(按照自己所学学科准备教学内容)。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铁锋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由铁锋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所需学校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招聘人员名单报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试用期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教育部门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享有与学校其他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五、考试纪律
严格工作纪律,区纪检监察部门要进行全程监督,对营私舞弊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铁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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