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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程序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务实管用“的原则,择优选聘。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6月27日。市区和各县(市)定向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户口(牡丹江籍外地就读毕业生需携带父母户口)、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未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应届毕业生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453-6172092。报名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需填写《2014年牡丹江市选聘社区大学生报名申请表》,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2、素质测评。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评,测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按素质测评成绩与加分项总分高低依次排序,按选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答题时间10分钟,回答2道试题,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后,素质测评和面试及加分项成绩按比例相加合成总成绩,其中,素质测评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60%,加分项占10%。
4、考察。考察通过函调征求考生所在院校系党组织意见,了解考生学习成绩、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协调能力及参加社团等方面情况。根据素质测评及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综合考虑考生专业特长以及社区实际需求,确定拟聘任人选。如县(市)岗位报考比例不足,将通过调剂方式进行补充。
5、公示。将拟聘任人选在“牡丹江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选聘人选。
6、签约聘用。统一对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进行岗前培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选聘者与聘用社区所在区委组织部门签订服务协议。
四、相关待遇
被选聘到社区工作的大学生,纳入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范围。具体政策如下:
1、被选聘者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被选聘者是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社区服务站站长助理职务。
2、被选聘者首次签订的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试用期。协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协议;协议期满而考核不合格的,协议自动解除;协议期未满而自动解除或因故被辞退,按协议有关规定处理。
3、服务期限内,被选聘者月生活补贴按所在市、县公益性岗位资金标准执行,并按规定比例为被选聘者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保险。
4、选聘的大学生在社区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社区大学生事业编制专项招录,市编办按各县(市、区)选聘社区大学生数20%的比例,核准使用县(市、区)属全额事业编制。
五、其它事宜
报考者请关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l.lss.gov.cn/mdjhrss/)”,“牡丹江市党建网(http://www.mdjswzzb.gov.cn)”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6171680,电子邮箱:zzbrck0453@163.com。
牡丹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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