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
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现役军人;
6.2017年及以后毕业生;
7.通河县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2016年通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参加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到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通知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通河
政府门户网站或招聘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
2.报名地点: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10室
3.咨询电话:0451-57422408
4.报名所需证件: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
(5)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政策加分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5、报名结束后的各个环节,均在通河政府门户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该网站查看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6、政策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关于加分的相关政策,到农村基层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计算时限以报名日期为准)报考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报名时,将依据以上政策进行现场审核和加分统计,不能按时提供政策加分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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