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版照片(蓝底)三张;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社区开具的在孙吴镇内居住的证明。
报名时请填写《孙吴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一)。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孙吴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放宽。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20日15:00时。
3、报名地点:孙吴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
4、联系人:赵克瑞、周游 。
5、联系电话:15045619119,18845655192(每日8时至19时拨打)
(二)体能考试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参加体能考试。
体能考试内容:俯卧撑、仰卧起坐、单杠引体向上、双杠臂屈伸、100米、3000米跑。
考试成绩以《孙吴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体能考试得分对比表》为标准进行计分(对照表见附件一)。
体能考试满分为150分,不足9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政审。
(三)体检
根据体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3000米时间成绩从快到慢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征兵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承担。
(四)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工作由人社局、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政审方式:通过到公安机关或户籍所在地等调取相关资料,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报考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体能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分别进行体检和政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本方案第六条第(三)款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可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七、培训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406号华图教育
客服热线:0451-88882340
网站://haerbin.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