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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准考证: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到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香坊区和平路103号)领取准考证;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香坊区和平路103号);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 0451—86776619 82652049;
6.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7、政策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1日(含当日)。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专业岗位、管理岗位笔试均为一张考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专业岗位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共计200分(综合知识50分,专业知识150分);管理岗位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共计200分(综合知识100分,申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此岗位招聘。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规则。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市红十字会提出递补意见,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红十字会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纪检监督电话:86776788。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对其处理。
特别提示:哈尔滨市人社局、哈尔滨市红十字会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社局和哈尔滨市红十字会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1.《2017年哈尔滨市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哈尔滨市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哈尔滨市红十字会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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