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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八、聘用与待遇
编制内被聘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编制外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档案关系存放在齐齐哈尔市人才服务局。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同工同酬,享受国家统发工资标准、校内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按相应专业系列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齐齐哈尔医学院本部人才的层次与待遇
1.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等特殊高层次人才条件面议。
2.龙江学者、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特殊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安家费80万元;特殊岗位津贴15万元/年。
3.博士研究生
(1)主持过国家课题、项目金额≥60万元;或发表的SCI论文合计影响因子≥12或单篇影响因子≥6;安家费30万元。
(2)主持过国家课题、项目金额≥40万元;或发表的SCI论文合计影响因子≥8或单篇影响因子≥4;安家费25万元。
(3)参与国家课题(前三名)、项目金额≥20万元;或发表的 SCI论文合计影响因子≥5或单篇影响因子≥3;安家费20万元。
注:引进博士统计近五年学术业绩。发表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未达到上述1-3条标准,所学专业为医药类学科,在教师岗位承担专业及专业基础课或在科研岗位工作的博士,安家费15万元;承担公共课、选修课及非教学科研岗位的博士,安家费10万元;硕士学位起点的专业学位博士按相应标准的1/2执行;学士学位起点直接取得专业学位博士者按相应标准的1/3执行。
其它待遇
1.学位津贴:医药类专业课博士,正高职3400元/月,副高职3100元/月,中级2700元/月;公共课、选修课及其它非专业课博士,正高职2200元/月,副高职2000元/月,中级1800元/月;硕士学位起点的专业学位博士按相应标准的1/2执行;学士学位起点直接取得专业学位博士者,正高职900元/月,副高职700元/月,中级500元/月;硕士学位300元/月。
2.博士研究生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九、几点说明
1.2018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应聘者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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