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三)报名
1. 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5月11日--2018年5月24日16:00时;
应聘人员须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 网报初审
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25日16:00时;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学校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决定该岗位是否继续招聘。
3. 现场资格审查及提交详细应聘材料
时间:2018年5月28日
网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预约”对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持预约单(截屏打印或拍照均可)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哈市本地应聘人员应由本人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应聘材料。
外省市应聘人员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进行函报,函报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5月28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r@hrbmu.edu.cn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对函报事宜(姓名、EMS单号、函报原因等)进行说明。应聘材料原件待现场考试前交学校人事处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须提交下述材料:
(1)通过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的报名登记表,本人须签名确认。
(2)应聘人员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三级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研究生导师、4)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后三者任选两者即可)。
(3)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现场确认时单独上交。
(5)应聘人员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已发表的本专业一作SCI收录文章(未发表者不需提供)。
(8)应聘从事医师岗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因近期通过考试且证书尚未发放的情况,请提供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成绩单)
(9)岗位所需的其他特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外校应聘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11)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或Letter纸张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11项复印件按1-11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并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3-11项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博士研究生来我校应聘,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组织考试,考试可采取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校实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先办理接收手续;本硕博连续培养毕业生,按照博士招聘计划参加各用人单位组织的接收博士研究生考试,优先录用。
2.对硕士应聘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主要采取试讲、专业问答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公告范围内未参加考试等环节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不予接收。
2.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统一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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