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2 08:42:51 黑龙江军转干考试网 //hlj.huatu.com/jzg/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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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处罚的适用
行政处罚适用是对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行政处罚的具体适用,也就是行政主体在认定相对方行为违法的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相对方是否给予行政处罚和如何科以处罚的活动。
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1.前提条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主体条件。即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合格主体实施。
3.对象条件。即适用处罚的对象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时效条件。超过法定的追究违法者责任的有效期限,不得对违法者适用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行政处罚的程序
1.简易程序,又称当场处罚程序,应遵循下列程序:(1)表明身份。(2)说明处罚理由。(3)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4)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5)备案。(6)执行。
2.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立案。(2)调查取证。(3)听取申辩和听证。(4)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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