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上岸交流群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1日9:00起至9月7日16:00止,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选择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2年8月21日9:00至 9月8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注意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经报请省人社厅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否则后果自负。
(6)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初步确定为9月11日,准确时间根据具体报名工作进展情况电话通知或网上公告。
2、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3号)政治部师资科1号楼408室。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与网上报名表同一底板照片两张;
(2)应聘人员需填报《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提交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88079138@163.com)。
(3)各时期学历、学位、职称等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有反映其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获奖等,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的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5)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取消或缩减该岗位的招聘。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6)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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