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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所在科室的分配办法和标准执行,享受本院职工同等的福利待遇。试用期间如发生或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证件虚假、严重疾病(含各类精神病)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等情况解除协议,不再聘用。
(二)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2014届毕业生从聘用之日起给予连续两次考取执业资格证书时间,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由医务科安排轮科见习,执行见习期工资,连续两次未取得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三)被录用的人员,自录用之日起,1个月内不能到达工作岗位的,由管局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五、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组织领导,管局成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小组:
组 长: 刘新华
副组长: 祝殿凯 魏少民
成 员: 宋文新 刘保国 徐爱国 白成刚
工作人员: 张凯 刘庆桐 王洪涛 曲宝山 马传贵 宋爱民
六、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二)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农垦北安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56-6400339
北安管理中心医院人事科
0456-6401557
举报监督: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纪检委监察局
电话:0456-6400209
附件:1、《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计划申请表》
2014年5月23日
以上是2014年黑龙江省农垦北安管理局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的全部内容,更多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黑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hljhtjy),及关注黑龙江医疗卫生招聘网/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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