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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及享受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工作。
4.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公办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或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77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82年9月以后出生),应聘的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87年9月以后出生),急需博士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应聘者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岗位可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
7.应聘者应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日语考生通过国际日语二级也可)。
8.应聘舍务辅导员者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
9.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佳木斯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列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受行政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1.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落省直事业单位编制。
2.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享受10万元(税后)博士安家费。
3.被录用的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工作期间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博士津贴13200元/年。
4.博士研究生可申请5万元(限自然科学)或3万元(限社会科学)科研启动资金。
5.博士研究生可享受学校实施的“暖心六个一”人文关怀举措,即“一名保健咨询医生、一次免费健康检查(每年)、一名健身咨询教师、一次子女入学推荐、一名特长启蒙教师、一个临时工作岗位”。
(四)政策加分:
符合黑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加分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无效)。
四、招聘程序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2018年招聘计划,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如下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10:00--2017年12月27日16:00
2.应聘者必须网上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无效。应聘者通过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jms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表格。
3.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当前有效证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资格以及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可电话咨询佳木斯大学人事处。
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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