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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硕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2018年12月31日,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不予录用。
(八)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应聘人员须服从学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十)辅导员岗位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强。
3.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担任过校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须具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具体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社团理事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班长、团支书(以上任职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外,不含副职)一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9日13:00至5月23日11: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人员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
(3)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4)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认真保存。
(5)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6)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7)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院人事处;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8)应聘者要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8年5月9日13:00至5月23日17:00。
2.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以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哈尔滨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报名无效,可改报其他职位。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确认地点:哈尔滨音乐学院主楼A527室(人事处)。
2.确认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并有负责教师签字)。
(7)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参加考试时演奏的自选曲目列表打印件及电子版。
(10)应聘作曲教师岗位的须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为大型曲式结构的管弦乐(至少是双管编制)作品,并提供乐谱和音响资料。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4.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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