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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8年某大型玻璃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严重污染了周边的大气环境。根 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一无违法记录且符合年限要求的主体有权提起公益 诉讼?
A.依法在邻省民政厅登记的某环保协会 B.由周边住户合法有效推选出的某环保志愿者
C.依法在玻璃厂所在地的县民政局登记的某环保中心 D.在国外合法设立但尚未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的某环保基金会
11.甲乘坐公交车时因到站未停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抢夺正在行驶的公交 车方向盘,致公交车失控撞到路边电线杆,乘客及行人受伤,公交车严重受 损,甲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寻衅滋事罪 C.危险驾驶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2.“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扫黑 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下列关于“套路贷”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套路贷”属于非法行为,追债时一般不会采用仲裁、诉讼方式 B.因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最高年利率为36%,故超过36%的可认定为“套路 贷”
C.“套路贷”犯罪案件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结果发生地及犯罪嫌疑人居住 地公安机关侦查 D.我国刑法设置有专门针对“套路贷”的罪名
10.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 第二步,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58条的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由此可 知,依法在邻省民政厅登记的某环保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选择 A 项。
【拓展】 B项:选项中的某环保志愿者不属于社会组织。 C项:选项中的某环保中心是在县民政局登记,而不是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 门登记。 D项:选项中的某环保基金会没有在我国民政部门登记,不符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社会组织。
11.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 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 定,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具有高度危险性的 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 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具有“持械袭击驾驶人员”等几类特定情形的,予以从重处罚。 因此,选择 D项。
【拓展】 A 项: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 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 期徒刑。”这是《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B项: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 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 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是《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C项:我国《刑法》第133条第1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 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12.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套路 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套路贷”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侦查,如果由 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 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因此,选择 C项。
【拓展】 A 项: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套路贷”,是对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 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 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 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故该项中“追债时一般不会采用仲裁、诉讼方式”表述错误。 B项: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 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 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 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 证据等行为。故套路贷与普通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并非民间借贷中超过36%的即属于“套 路贷”。 D项:根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实施“套路贷”过程 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 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在实施“套路贷”过程中多 种手段并用,构成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 犯罪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罪并罚或 者择一重处。故刑法设置中并没有有专门针对“套路贷”的罪名,一般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其 他情况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所触犯的罪名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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