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生岗位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通知
2012-05-16 09:19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http://hlj.huatu.com/ 作者:黑龙江华图 来源:未知黑龙江人事考试网 交流QQ群汇总 华图官方微博 | 黑龙江华图每日一练 备考技巧 招考速递 |
关于项目生岗位考生
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将项目生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项目生或公益岗位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项目生岗位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考生。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未满,该项目的项目生不符合本次招考条件,不进行资格审查。
项目生或公益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携项目生或公益岗位证明材料,按本人报考部门通知要求,到报考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7日8:30——16:30。
地点:省直机关果戈里大街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花园小学对面)
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
1、已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中的原2004、2005年我省“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派)”志愿者、原“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现服务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本合同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
2、已纳入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中的由部分市(地)自主选聘、签约满两年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者,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市(地)签订的选聘合同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纳入省选聘计划所签订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原服务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现服务项目所在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分别开具的合同期内各年度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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